成功案例

國際
國際展覽公司-國際化展臺搭建,會展設計公司,歐馬騰會展公司是專注展臺搭建,展覽搭建,展示搭建,會展搭建等展覽設計搭建服務,連續多屆進博會展臺設計服務商,全球數百家會展主辦的指定搭建商,多年來為國內外五百強提供全球會展策劃,展覽設計,會展設計,展覽展示設計,展示設計,展會設計一站式服務。通過展覽制作,會展制作,展會制作,展臺制作,展示制作重塑展示,體驗,產業,運營四位一體新展覽之道,激發企業品牌創造力,實現品牌創意營銷全球化覆蓋。歐馬騰國際展覽公司是一家大型國際化展臺搭建公司專業從事國際化展臺設計等展展覽設計服務,同時提國際會展設計公司效果圖等會展搭建設計效果圖,高端國際會展設計公司為企業提供搭建解決方案,國際會展公司400-6179-888..
國際展臺案例效果圖
-
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展臺效果圖 上海
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0面積768平米
-
中國移動展臺效果圖 北京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
2024-09-12面積210平米
-
上海和銘汽車用品有限公司(米其林)展臺效果圖 北京
米其林
2025-02-21面積210平米
-
三一重工展臺效果圖 印尼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09-11面積2820平米
-
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展臺效果圖 德國
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09-17面積2180平米
-
東軟展臺效果圖 美國
東軟
2024-12-01面積370平米
-
中石化展臺效果圖 阿姆斯特丹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2014-10-28面積144平米
-
安克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臺效果圖 德國
安克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9-06面積496平米
-
通威集團有限公司展臺效果圖 上海
通威集團有限公司
2024-06-13面積1032平米

國際相關文章
-
我國國際展會標志的受侵害情形發布日期:2015-07-21
在我國,國際展會標志被侵犯的現象極為普遍,如展會的名稱被模仿,主題及創意被抄襲,會徽被盜用等。2005年9月在廣州舉辦的第23屆廣州國際美博會也遭遇了相同的問題。在該國際展會召開之前,廣州凱能展覽服務有限公司以“美博會”名義通知參展商,該展會已更改地點與展期,該公司還宣稱已有1000家美容企業參
-
美國對國際展會標志的保護發布日期:2015-07-21
美國的判例和法學著作使用了一個名詞:商業外觀,商業外觀最初包括產品的外形或者形狀、產品的包裝、在產品或其包裝上使用的顏色或者設計、所使用的顏色與其他因素的組合。顯然,商業外觀起初的范圍較為狹窄,僅限定于商品或服務的“裝扮”方式。隨著司法實踐的發展,商業外觀的范圍不斷得以擴張。1983年聯邦巡回法
-
日本是如何保護國際展會標志的發布日期:2015-07-20
日本對展會標志的保護主要是通過《商標法》及《防止不正當競爭法》。根據日本《商標法》第4條第1款第9項的規定:“與特許廳長官指定的政府或地方公共團體(下稱“政府等”)舉辦的博覽會,或政府等以外的人舉辦的博覽會,或者外國的政府等或取得外國政府許可的人在外國舉辦的國際博覽會將有相同或者類似的標記的商標(受
-
德國對國際展會標志的保護發布日期:2015-07-20
德國的《商標和其他標志保護法》第1條規定,該法保護商標、商業標志以及地理來源標志。商業標志的范圍包括公司標志和作品標題。公司標志是指在商業過程中作為名稱、商號或者工商業企業的特殊標志使用的標志。意圖區別一企業和另企業,并在相關商業圈內被認為是一個商業企業的顯著標志的商業標志和其他標志,應等同于一個商
-
淺析國際展會組織者的注意義務發布日期:2015-07-16
當參展商于展會期間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展會組織者是否應對此承擔法律責任,如若需承擔法律責任,則責任形態如何,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如上所述,無論是貿易類國際展會還是非貿易類國際展會,組織者在參展者參展前均會要求參展者提交展品及相關宣傳資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以便對相應的知識產權進行必要的審核;在
-
德國紐倫堡國際玩具展制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發布日期:2015-07-13
在2007年第58屆德國紐倫堡國際玩具展會中,組織者SpielwarenmesseeG成立了保護知識產權的顧問機構:知識產權委員會(IPRCouncil)。知識產權委員會致力于在知識產權糾紛進入正式法律程序前,有效處理展會中的知識產權問題。1.性質知識產權委員會是該國際展會的調解機構,負責處
-
亞洲國際食品展制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發布日期:2015-07-13
一些著名的國際展會組織者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些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值得學習和借鑒。我們先來看看亞洲國際食品展。THAIFEX亞洲國際食品展(泰國)的組織者科隆國際展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Koelnmesse)在其知識產權規定中明確,其于展覽展示期間設立山Koelnmesse員工、該展
-
國際展覽業協會在展會期間需要做的工作發布日期:2015-07-13
1.提供專家咨詢組織者應提供知識產權律師或者海關專業人員等專家(現場或者電話在線),便于在展會期間受知識產權侵權影響的人員獲取法律建議,有效識別假冒展品。2.提供翻譯此點對國際展會而具有積極的意義,可使外國參展商于發生法律糾紛時能取得有效的溝通,防止因語言的障礙導致糾紛無法快速、恰當地得
-
國際展覽業協會在參展前需要做的工作發布日期:2015-07-13
鑒于國際展會期間發生的層出不窮的知識產權侵權事件,國際展覽制作業協會(簡稱UFI)在2008年2月編寫了“展會知識產權的保護建議”,該建議明確提出展會組織者應對以下行為作出保證,從中亦可分析得知組織者在維護展會知識產權方面的特殊地位。1.向參展商提出相應的建議(1)建議參展商在展會召開前注冊
-
對國際展會替代性執法措施的評價發布日期:2015-07-12
無論是意大利的一些國際展覽制作采用的“知識和工業產權服務規定”還是瑞士巴塞爾國際鐘表和珠寶展采取的專家組裁決方式,皆是國際展會組織者自行制定、實施的知識產權保護以及糾紛解決規則,并無公權力的介入。然而,這些規則卻具有相當的權威性,相關的專家具有豐富的知識和閱歷參展商必須遵守并執行相應的裁決。無論
-
意大利國際展會特定的執法方案發布日期:2015-07-10
2001年,意大利米蘭馬契夫秋季國際貿易博覽會采取了一種由參展商自動采用和認同的特定的“知識和工業產權服務規定”。米蘭國際博覽會、意大利維羅納國際石材展覽會、維羅納國際工程機械展亦分別于2001年、2004年及2007年采用該規定。該規定是一種以訴前證據采集體系為基礎而建立的某種仲裁規則。參展商
-
刑事執法的新動向保護國際展會知識產權發布日期:2015-07-09
由美國、日本、歐盟等發起制定的《反假冒貿易協議》(簡稱ACTA)卻值得發展中國家及其參展商重視。根據該協議發布的最終文本第23條第1款之規定:“各締約方應至少對具備商業規模的惡意假冒商標或者盜版等案件適用刑事程序與處罰。所謂商業規模,則至少包括那些與經濟或者經濟利益直接或者間接相關的商業活動。”顯然
-
國際展會刑事執法措施的四個特點發布日期:2015-07-09
從各國的刑事立法、知識產權法典以及國際展會執法情況分析,其刑事措施的應用具有如下特點.(1)刑事執法措施并非國際展會執法的首選措施,知識產權人申請臨時禁令、通過民事途徑申請證據保全或者通過海關扣押的情形要遠遠多于申請刑事措施的實踐。就我國企業而十其被采取刑事措施的事例雖有,但并不多見。(2)
-
德國采取的國際展會刑事執法措施發布日期:2015-07-09
在德國參加國際展會,如涉嫌知識產權侵權,可能會被刑事舉報,德國的相關知識產權保護法中亦有對此進行刑事懲罰的相關內容。同時,依據《德國刑法典》的相關規定,如果展臺搭建侵權行為達到德國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初始懷疑”程度,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檢察院可以按照法定主義原則協同警察及海關人員進行調查取證。檢察院也
-
國際展會海關執法新規則:快速行動計劃(二)發布日期:2015-07-08
(三)“快速行動計劃”的流程舉報時,會員填妥指定的表格,連同己登記的版權文件原稿呈交“陣線”,如舉報屬實,則“陣線”將舉報材料呈交香港海關。海關的執法措施為查驗舉報的文件,聯絡屬會會員的負責人,檢驗版權作品的原稿及其產品、涉嫌侵權產品(或照片)以及其他物品,巡查涉嫌侵權參展的展位,扣押涉嫌侵權的
-
國際展會海關執法新規則:快速行動計劃(一)發布日期:2015-07-08
我國香港被譽為“亞洲會展之都”每年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辦大型國際貿易展覽會,有超過1萬家公司參展,入場人數逾百萬人次。會展業為香港獲取了巨大的經濟利益。香港對國際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也不遺余力,知識產權人可通過民事、行政(海關)、刑事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除此之外,香港的海關針對國際展廳設計的時限性
-
法國海關在國際展會的行政執法發布日期:2015-07-08
我國企業亦曾經是法國海關執法的對象。比如2006年的4月25日,法國海關就對巴黎北郊歐拜赫維里耶的“LEM888華人批發商業城”進行了突擊檢查并帶走7名華人及部分嫌疑假冒名牌貨品。隨著我國企業參加法國展會情形的增加,法國海關的執法措施也越來越為我國所重視。如江蘇省《關于組織農產品出口企業參加2m
-
德國海關在國際展會的行政執法發布日期:2015-07-08
德國海關對涉嫌侵權的展品予以扣押是知識產權保護常用的措施。海關扣壓不僅僅發生在邊境口岸,比如海港,航空港(國際機場)等,因為海關的執法權限不以地域為限,而是以貨物是否來自外國為準,所以德國展會自然也是海關常常采取執法行動的地方。我國參展商在德國參加展覽設計期間展品被德國海關扣押、沒收的事例極為常
-
TRIPS協議就海關國際展會執法的具體規范發布日期:2015-07-07
TRIPS協議第51條至60條專門就成員國海關采取邊境措施以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作出了規定。該協議第51條規定:“成員方應依照以下規定采納程序,使有確鑿根據懷疑仿冒商標商品或盜版商品的進口可能發生的權利人能夠以書面形式向主管的行政或司法當局提出山海關當局中止放行該貨物進入自由流通的申請。在本節的
-
國際展會知識產權予以行政保護的方式發布日期:2015-07-07
行政機關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分為事前保護、事中保護與事后保護。所謂事前保護,是指行政機關根據申請人的請求對知識產權的權利歸屬予 以確認或授予權利而作出的行政行為。比如各國相關行政機構根據其法律的規定,對展覽設計當事人提出授予專利權、商標權的申請經過法定的程序,認定該申請符合法律的規定,而賦予其相應的專